近日,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《绍兴市市级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办法》(绍市经信〔2022〕33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。现解读如下: 一、政策背景 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作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,在应对灾难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、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,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精神和新澳博实际,特别是2020年以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,市经信局牵头制定了《绍兴市市级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办法》,对新澳博市级医疗物资储备工作的相关内容予以确立并全面规范。 二、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《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》《浙江省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》《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》《绍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》《绍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》《绍兴市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》等文件规定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结合新澳博实际,市经信局牵头起草了征求意见稿,并征求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卫健委、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,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,最终形成本办法。 三、主要内容 《管理办法》共分十章50条。具体内容: 第一章 总则(共4条),主要明确《管理办法》制定依据、管理模式、适用对象和储备原则;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(共6条),明确主管部门及相应管理部门职责; 第三章 承储单位责任和条件(共7条),主要明确承储单位职责、必须具备的条件,及其承储单位选定和调整等方面的规定; 第四章 计划管理(共5条),主要明确市级医疗物资储备计划制订、下达、执行、调整以及应急周转储备等方面的规定; 第五章 储备管理(共4条),主要规定了专库(专区)设置、物资台账、质量安全以及生产能力储备等方面的管理要求; 第六章 调用管理(共6条),主要明确市级医疗储备物资分级调用管理机制、应急调拨、质量问题物资处置等方面的规定; 第七章 轮库处置(共6条),主要明确了储备物资轮换机制、临时性周转库物资处理、近失效物资处置等方面的规定; 第八章 资金管理(共5条),主要规定了市级医疗物资储备经费保障、资金拨付和补贴标准,明确了物资款项结算、年度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内容; 第九章 监督检查(共4条),主要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、承储单位违规处置、行政管理人员违规处分等内容; 第十章 附则(共3条),明确了办法解释单位和实施时间。 四、重要举措 在《管理办法》制定中,一是实行“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;平战结合、合理储备;产储并举、有效供给;动态管理、有偿调用”的原则,确保储备资金安全、保值和有效使用。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和承储单位条件与职责,实行招投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储单位,力促财政资金使用效用最大化。三是建立完备的计划、储备、调用、轮库和资金管理制度,力促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为切实发挥医疗物资储备作用奠定基础。
五、解读机关、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: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:吕姚峰 联系方式:856658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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